400-8068-400

客服热线

当前位置:首页财税资讯 >  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总则

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总则

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由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,负责处理日常工作,为了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,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,以下内容为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总则,希望对您了解高新认定有所帮助。

 

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以下称《企业所得税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》(以下称《实施条例》)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:在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,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


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、鼓励技术创新、实施动态管理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。


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可依照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以下称《税收征管法》)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以下称《实施细则》)等有关规定,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


第五条 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。

 

以上为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,了解更多高新认定的政策规定,请咨询银算盘科技有限公司,期待与您的合作。

文章标签:

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总则,高新认定